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要想消除被执行人名单,就需要对法院判决书执行完毕,执行完毕后法院会删除名单。
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要想消除被执行人名单,就需要对法院判决书执行完毕,执行完毕后法院会删除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法院途径:即和执行法官联系,把费用给法院,由法院再给付对方,给付完毕,法院就会根据你方的申请,撤销你的黑名单。
2、债权人途径: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再向法院申请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消除。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企业被执行记录怎么消除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失信被执行人结案后,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删除失信记录,从提交申请到处理完毕大约需要35个工作日。一旦失信人清偿债务,申请方可立即提出删除申请。通常,如果审查发现申请符合规定,会在大约12天内完成审批并删除。
-若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得到确认履行完毕,可申请法院从失信名单中移除。
-法院会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通报给政府相关部门和其他机构,以便实施信用惩戒。
-如果失信被执行人属于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法院还需将其失信情况通报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
2.被执行人转移资产的处理方法:
-如果第三人与被执行人有隶属关系且无偿接收财产,导致被执行人无法履行债务,法院可追加或执行。
-如果第三人与被执行人无隶属关系,被执行人无偿转让财产,申请人可行使撤销权。
-债务人如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情,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
-如果公司账户没钱,法院可以查封扣押机器设备、原料产品等。
-若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中止执行,待发现可执行财产再恢复执行。
-法院有权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但不得超出应履行义务的范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了在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例如已履行义务、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等。
法律分析:在我国,根据相关规定,法院被执行人查询系统中的记录,将在满足消除条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消除。这一规定遵循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其中明确了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的情形,包括:
1.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相关案件已执行完毕。
2.当事人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并且人民法院审查后同意。
4.本次执行程序已终结,经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两次以上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
对于有纳入期限的失信被执行人,不适用前述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如果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届满后重新符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条件,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名单。但是,根据规定,如果因第三项原因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再次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1、被法院执行后个人征信记录通常会在5年内消除。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征信不良行为终止的,自不良征信行为终止之日起5年内删除不良记录。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法院强制执行影响征信一个月可以消除。结案信息是由执行法院上报上级法院,最后由最高院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上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会将结案信息加载到征信系统中,整个过程可能需要这么长时间。
2、建议在结案后过段时间(1个月以上)去人民银行查询一下个人征信,如果被执行人信息还在,可以提出异议申请要求删除被执行人信息。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收到异议申请后,会在20日内给予答复。失信被执行人失信信息多久消除是没有具体时间的,一般是二年内消除,但如果失信情节严重的,会延长1-3年,如果履行了判决书的,会在三天内删除信息。央行个人征信报告上的不良记录,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会保留5年。这个5年的期限是从实际还款日开始,而非应还款日,也就是还清贷款后,超过5年的逾期记录将会自动消除。
3、一、两年后可消除的:如果是由非恶意逾期,或者是小额、短期逾期造成的信用卡不良信用记录,你最好是将这张卡继续使用24个月,在此期间保持良好的信用行为,这样就可以覆盖掉2年前的不良记录。
4、二、五年后可消除的一般来说,央行个人征信报告上的不良记录,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会保留5年。需要注意的是这个5年的期限是从实际还款日开始,而非应还款日,也就是还清贷款后,超过5年的逾期记录将会自动消除。
5、第十六条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6、第十五条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不良信息除外。
7、第十九条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采用格式合同条款取得个人信息主体同意的,应当在合同中作出足以引起信息主体注意的提示,并按照信息主体的要求作出明确说明。
1、公司成为被执行人的,如果是指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果是因为特定情形被列入的,一般会在两年后消除,如果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则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