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分析:公司被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可以注销。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可以申请破产或者其他方式予以注销登记。而对于执行人来说,遇到此类情形,可以做如下事情:1、在破产清算时主动申报债权。2、在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将被执行人变更为相应承继原被执行公司的债权债务的主体,比如相应的股东。这个在清算报告里面会有明确的责任分担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依法作出解散、注销的决议或者决定,或者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文件;(三)清算报告、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四)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破产管理人进行清算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指定证明;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分支机构决定书。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二项、第三项材料;因合并、分立而申请市场主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三项材料。
1、公司账户被冻结,不可以注销公司。要注销公司的话,需要先解除冻结才可以。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3、拓展资料:公司被起诉后应采取的措施如下
4、一、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
5、只有主动签收法院的各种文书,才能及时了解法院对案件审理活动的安排,才能了解是什么人因为什么事起诉你,了解对方起诉的具体内容,做到有针对性的准备。
6、二、公司可以派遣代表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
7、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要向法院递交授权委托书。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要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法人的授权委托书要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8、法律规定,被告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9、一定要详细阅读法院的《举证通知书》,严格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举证。
10、参加开庭可以向法官阐明自己的立场,也可以摸清对方的底细。即便不出庭,法院同样可以进行缺席审判。如果因为客观原因,确实不能按时出庭,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开庭日期。
11、六、法院的裁定、判决出来后,如果不服,要及时上诉。
12、裁定的上诉期限是10天,判决的上诉期限的15天,从接到裁定书、判决书的次日起计算。
1、法律分析:公司被执行不能注销,要履行完失信才能注销。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
3、(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4、(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5、(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6、(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7、(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8、(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执行过程中的注销与执行异议之诉在公司被强制执行过程中的注销与执行异议之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执行过程中的注销是指公司自愿进行的注销程序,执行异议之诉是指被执行人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并请求法院审理的程序。注销对执行过程的影响执行过程中的注销不会自动终止执行程序。即使公司进行了注销,执行程序仍然会继续进行。被执行人仍然要履行执行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销只是公司自愿进行的一项行为,不会直接影响执行程序的进行。